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把学校建设成为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结合学校实际
情况,(...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以学校为主体,(...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共建学校精神文明的活动。
第三条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对于贯彻教育方针,(...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维护学校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四条创建文明学校活动的范围包括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职业、技工)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以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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