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与校长交流调动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的合理流动,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确保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转作风、提质量与抓安全、保平安,抓教学、保质量,使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科学有序,学校师资水平趋于优质均衡,提升教学水平和学校管理能力,逐步实现各学校教师配置基本均衡的发展目标。
二、交流方向
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学校向教学点及教学点之间流动;由乡镇所在地学校向相对偏远学校流动;由优秀师资比例较高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
三、交流对象
1、45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58年的教师;
2、男55岁、女50岁以下,任现职满58年的校长。
3、教师每年交流一次,校长一般为35年交流一次。个别学校因实际情况及时交流。
四、交流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