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体会议精神,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快全市交通运输部门由管理型部门向服务型部门的转变,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方式,更好地推动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清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
本意见所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部门)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梳理管理事项,公示依法暂时不予许可审批等事项清单,引导交通运输领域投资的企业和个人清单自检,鼓励其作出适当的行为,从而提高投资进入的效率,全面实现交通运输部门由管理型部门向服务型部门的根本转变。
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于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效能、塑造服务型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将部门不能许可和审批等方面的信息提前公示给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