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接收范围
县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主要是:全县各现行(及撤销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产生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包括本单位的发文、汇报材料、会议记录及会议材料,(...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本单位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材料等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材料;直属上级部门的收文;其他单位发的直接针对本单位的文件材料;与其他单位的联合发文或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本单位下属单位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总结汇报材料。
二、档案接收标准
请各单位6月底前将本单位上年度的文件材料按上述档案接收范围的要求整理归档。列入县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由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向县档案馆移交,(...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可在6月底前将上年度档案向县档案馆移交。县档案馆接收档案,(...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一律按《省归档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