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管理制度
第六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确保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做到零死亡率、低事故率,为生产经营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安全例会制度。
第七条安全例会时间
1、公司每月30日左右组织一次;
2、各二级单位每周组织一次,与生产调度会同时进行;
3、各班组每天一次,在班前会后进行。
第八条参加会议人员
1、公司月安全体会议议: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二级单位:本单位班组长以上管理员工
3、班组:本班组全体职工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组织公司各部室负责人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领会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