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邮政编码:
地址:
受托方:邮政编码:
地址:
根据《合同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12号),(...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签订本合同。
一、变卖的期限及地点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变卖物品期限:
委托方应于年月日前,(...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发生下列情形的,(...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缴纳了税款、滞纳金或罚款,(...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并已支付受托方实际支出费用的;
受托方以不正当方式取得变卖权的;
受托方与购买人之间恶意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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