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六亩塘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城区社区、城中村环境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根据《市人民关于实行城市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进一步完善城区社区(城中村)环境卫生工作考核奖励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及计分方式
城区社区的环境卫生考核依据《关于印发市城区社区(城中村)卫生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进行;城中村的环境卫生考核依据《市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考核细则》两个标准进行分类考核,分类考核所得分值按百分制和4∶6的比例折算成综合分(最终得分)。
二、考核组织
1.考评工作由市两创办综合督查组负责,每月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城区社区、城中村环境卫生进行考核评分,其中暗访占30%的分值。半年一大评,年终一总评。
2.一办两镇对本辖区内社区、城中村环境卫生工作负总责,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