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本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树立“文明、高效”形象,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工作人员守则
1、拥护,忠于宪法,忠于,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2、爱岗敬业,清正廉洁,诚实守信,团结合作,乐于奉献。
3、仪容整洁,热情饱满,保持紧张有序、高效的工作节奏。
4、办事公正,认真负责,不敷衍推卸,不徇私枉法。
5、实行“首问制”,对前来办事、查询的外来人员,要热情接洽,以礼(理)相待,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6、保持办公桌、办公室内和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二、考勤管理
1、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由各办、局组织实施。
2、本机关上下班作息时间按市府办通知执行。
3、全体工作人员上班,实行考勤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5次或全年累计15次以上者扣除相应奖项。遇到特殊情况,迟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