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地块“(以下简称“宗地“)的有关土地开发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宗地基本情况
一、宗地位置:
宗地位于,四至范围是:北临,西临,南至,东临。
二、宗地规划用地条件:
根据市规委《规划意见书》(规号)规定,出让宗地的主要规划条件是:
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公建;
建筑使用性质:酒店、会展中心、商业;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平方米;
城市公共绿化用地面积约: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