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年上半年人民币收付业务的自查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通州支行货币金银股:
根据(通州银)检字【】第8号文件、《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人民币流通政策情况评价办法(试行)》及《通州区银行业机构反假货币工作考核评比细则》,本行对2011年上半年人民币收付业务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结合控股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有关人民币收付业务的规定,本行制定了《通州华商村镇银行现金收付柜面监督实施细则》和《通州华商村镇银行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制度》,加强了对开户单位现金支付、个人结算、活期储蓄账户支付、大额现金收付审批、登记和备案的管理,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条例,明确了临柜人员定期培训的计划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本行内控制度的建设。
二、营业场所建设情况
本行在柜面窗台显眼位置处摆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