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全体会议关于“逐步推进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使更好地了解和参与事务”的精神,落实区委《关于在全区推进公开的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全区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实现公开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区局公开工作要以和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执政能力,深入贯彻落实《监督监督条例(试行)》,发展民主,加强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系统群众对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强系统队伍和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局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第三条区局公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服务发展原则,仅仅围绕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调动广大群众创新意识,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公开服务和服务于中心任务的完成。
(二)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法律以及法规和政策,依法依纪进行,努力使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