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原则,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决策、依法决策,推动全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表态形式
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三、表态范围
一是干部人事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机构、编制的变动和确定,人才引进、使用的确定。二是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三是重大建设项目的审定,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重要项目的审批,国有土地划拨、出让和矿产资源的开发、经营以及国有资产处置等行批事项。四是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置。五是其它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