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工作计划[VIP]

发布时间:2013-11-9文章大小:2293字节页数: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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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盛市、县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化保障体系,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布署要求,我中心特制定年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工作计划如下:一、关于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费用征收。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费用征收,将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核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筹集标准的通知》(阜劳社[]84号)要求进行。凡年5月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在移交档案时由移交单位统一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的退休人员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单位在缴清有关费用的同时,并将退休人员档案移交保险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由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暂无能力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的,其退休人员的档案先移交保险经办机构代为保管,待管理服务费用缴纳后,再转入劳动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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