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综合测评的宗旨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培养高素质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构成比例是:综合测评总分=品德行为表现分15%+学业表现分75%+文体表现分10%。
综合测评每学年评定一次,(...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综合测评成绩是考核学生、评优、评奖、毕业生鉴定的主要依据。第一章品德行为表现测评
注:品德行为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具体参考《学生手册》。
品德行为表现的附加分为40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系里统一组织的加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