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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学年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2011学年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时间:2012-9-15 22:20:2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总则第一条综合测评的宗旨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构成比例是:综合测评总分=品德行为表现分times15%+学业表现分times75%+文体表现分times10%。综合测评每学年评定一次,按同年级同专业排定名次。综合测评是学院对学生在学期间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的综合评价,综合测评成绩是考核学生、评优、评奖、毕业生鉴定的主要依据。第一章品德行为表现测评注:品德行为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第一条品德行为表现的基本分为60分,具体参考《学生手册》。品德行为表现的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者以40分计。(附加分内容如下)1、暑假参加社会实践或三下乡的同学,系里统一组织的加0.4分/次。分散的,有写报告加0.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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