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整、系统地保存区工商局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簿册、录音、录像、盘片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档案,提高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以适应领导决策科学化和本单位各项工作需要,特制定《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的范围
凡是反映区工商局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要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本机关工作时的指示、讲话、照片和有非凡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4、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二)本机关的文件材料
1、本机关、行政领导会议文件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