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提高我校教师专业素养,确保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和业务业绩,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1、正式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均可申报评选县级骨干教师。
2、已评为县级骨干教师两年以上的教师可申报评选市级骨干教师。
三、选拔的原则、机构和程序
1、原则:面向全体、公开选拔、择优推荐。
2、机构:由教导处和教科室组织教师代表实施量化,行政督办审核。
3、程序:个人书面申请基本条件审核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组织量化行核公示结果推荐上报。
四、选拔细则
(一)县级骨干教师
1、基本条件
⑴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教龄,年龄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