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水电建设起重设备的管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确保起重设备在使用、拆装和制造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以及国家对起重机制造企业的有关要求和国家、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水电建设起重设备的使用、拆装、制造和检测。
第三条 本规定“水电建设起重设备”是指水电建设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门座式、缆索式、门式和桥式起重设备。
第四条 电力工业部负责水电建设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水电建设起重设备安全准用证》、《水电建设起重设备拆装许可证》和《水电建设桥式、门式起重机制造资质证》的审批、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