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能力,确保公司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和总体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办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三)公正透明、奖罚分明。
第三条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分公司综合部为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各职能管理部门可按专业线自行建立纵向督办制度。
第四条各县分公司、各职能部室、中心要建立内部督办责任制,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单位督办工作的落实和协调。
第五条督办事项:
(一)通辽市、,人大、政协提案及区公司、区通信管理局交办的重要事项;
(二)市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专题会议、生产经营分析会议、总经理座谈会议、年度工作会议等主要会议确定需要督办的事项。
(三)公司领导批示、县分公司请示及各类调研报告中需要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