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信息及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及新闻宣传工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围绕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和新思路、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组织协调、舆论监督作用。
第三条 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应贯穿于信息收集、处理、传递、运用和存储等全过程,并做到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新颖、及时快捷。
二、机构、人员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区安全生产有关成员单位、区有关企业(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生产信息及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和任务,明确专门的安全信息员,积极主动、高质量地提供信息宣传服务工作。
第五条安全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