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承包协议书
订立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与(以下简称甲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乙方拟承包职工食堂,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内容
甲方同意将单位职工食堂由乙方承包,乙方负责每日为职工提供基本满意的四餐(早、中、晚、夜餐)服务。
第二条承包期限
自二00一年五月一日至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为期一年。
第三条承包方式
双方自签定协议之日起,甲方负担乙方及其选用炊事人员(共计5人)的工资2000元/月,液化气款3000元/月,共计5000元;日常用水、电开支;原职工食堂的炊事机械、用具、设施属甲方所有,暂由甲方借给乙方使用;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如数归还给甲方;甲方给予乙方三权,即:用人权、内部分配权、采购权。乙方选用的人员应符合炊事人员健康标准。乙方可通过经营利润提取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