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水平,树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现制定本局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如下:
第一节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执法严格。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烟草专卖执法职能,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烟草专卖违法行为。
第二条行为合法。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检查、监督、许可、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三条政务公开。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形式,公开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事项等内容,做到法律法规透明、程序公开。
第四条服务热情。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管理中要耐心做宣传教育、说服解释工作。
第五条用语文明。要讲礼貌,使用文明执法用语。
第六条衣着整洁。佩戴执法标识要规范统一。
第二节执法检查行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