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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烟草专卖局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时间:2007-2-25 12:12:3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水平,树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现制定本局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如下:第一节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第一条执法严格。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烟草专卖执法职能,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烟草专卖违法行为。第二条行为合法。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检查、监督、许可、处罚等执法行为。第三条政务公开。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形式,公开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事项等内容,做到法律法规透明、程序公开。第四条服务热情。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管理中要耐心做宣传教育、说服解释工作。第五条用语文明。要讲礼貌,使用文明执法用语。第六条衣着整洁。佩戴执法标识要规范统一。第二节执法检查行为标准第七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不得对非经营性场所进行检查;如该场所涉嫌违法,确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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