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妇女在市委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和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在局领导下,组织妇女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政策,提高政治、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理论素养。
2、增进妇女之间与其他妇女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密切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共同做好本单位群众工作。
3、围绕全市贸易服务业中心任务和全局的工作重点,团结妇女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立志本职,建功立业,在推动全市贸易服务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4、参与机关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妇女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关心女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5、建立民主管理和平等协商机制开展各项妇女工作,积极向和上级妇女组织推荐优秀妇女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