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厅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厅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厅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国家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三条厅办公室主管厅机关并负责指导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厅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厅机关的收、发文办理及公文的管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起草、校核以厅和厅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
(四)负责公文处理中的督促检查工作;(五)负责公文处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
(六)对下级单位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业务交流和业务培训;
(七)负责与公文处理有关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