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1996年8月建立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至今已有三年。三年来,共对86个镇乡、市级机关部门、市直属系统和国有企业单位及主管部门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就审计对象任期内业绩和经济责任作了客观评价,核实了家底,同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内控制度等,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据统计,这86个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9147.63万元,其中归还侵占挪用资金209.09万元,应缴已缴财政6.97万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收到了成效,为我市选用干部和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但随着此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存在问题和不足也日益显露出来。本文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问题及其对策,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目前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几个主要问题
1、审用关系上存在不相适应和脱节的现象。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我国审计监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也是加强监督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