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县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县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时间:2016-6-7 7:41:0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县教育局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幼儿园二、考核内容学校安全管理基础情况、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学校安全前置性责任追究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各学校档案管理规范情况三、考核实施(一)考核期限。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期以年度计算,即当年第一学期开始日至第二学期结束日。(二)考核组织。考核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由县教育局督导室组织实施对各学校进行考核。(三)自查自评。被考核单位每学期应进行一次总结和自查,总结和自查报告于每年7月1日前和2月1日前报教育局安全办。安全办根据《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等级评定细则》和考核对象日常工作情况及市教育局掌握统计的安全工作各项数据、以及报送的有关资料或信息完成情况作为评分依据。(四)计分办法。学校安全工作分三部分考核,计分办法如下:年度考核表得分times70%+教育局平...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