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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县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时间:2007-2-25 12:13: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推行校务公开工作,扩大基层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各界支持办学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树立公开、公正、透明的学校形象,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县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各乡(镇)教委、中小学,城区校园。二、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校务公开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一)乡(镇)教委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1.组织领导(20分)。(1)乡(镇)教委重视对政务、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其工作计划(4分);(2)乡(镇)教委主要领导分管政务、校务公开工作(3分);(3)乡(镇)教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小学校长会议研究部署学区校务公开工作,并定期给予指导(3分);(4)乡(镇)教委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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