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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

时间:2006-4-27 10:12: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从源头抓好我市食品安全,切实提高食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产品质量法》及其质监系统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一、a、b、c、d四类企业的巡查频次1、获国家及省名牌、国家及省免检、质量奖的企业为a类企业,免于巡查;2、获质量认证或质量体系基本健全,连续两年检查合格的企业为b类企业,每3个月巡查一次;3、质量体系不完善,出厂检验项目不全,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为c类企业,每月巡查一次;4、无出厂检验手段或者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为d类企业,每半个月巡查2次以上。二、重点监管环节在对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中,要坚持“十查、十找”的工作内容。1、十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食醋、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2、十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甲醛等非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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