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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抗诉申请书

民事抗诉申请书

时间:2016-3-2 8:50:3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民事抗诉申请书申请人:胡,男,1974年10月9日生,汉族,186330住址:市桥西区工农路366号3号楼1单元401室被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法定代表人:黄职务:行长住所地:市中山西路188号中华商务b座6600/01申请人因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石民二终字第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第一节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2006年3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单方终止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申请人不服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2007年6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年石民二终字第00054号民事判决,撤销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错误决定,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判后,用人单位既不恢复申请人的工作,也不补发工资。申请人无奈之下向相关部门反映,后在市劳动监察大队的协调下,用人单位仅按最低工资标准补发了2006年4月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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