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民事调解书(二审民事案件用)

民事调解书(二审民事案件用)

时间:2006-11-29 9:08:0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案由:上诉人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写明上诉请求)。(写明案件的事实)。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写明协议内容)。(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