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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管理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制度

烟草专卖管理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制度

时间:2007-1-16 7:55:1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1、烟草专卖管理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违者对直接执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烟草专卖管理执法人员非法扣留烟草专卖品,必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视情节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对有关员给予行政处分。3、烟草专卖管理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中,接收被查处对象钱物、吃请等,造成执法显失公正的,予以行政处分,并追缴个人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烟草专卖管理执法人员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5、烟草专卖管理执法人员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处罚时,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无法律依据进行处罚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6、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财政统一罚没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予以检举,一经查实,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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