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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自查工作总结

统计执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自查工作总结

时间:2010-7-14 11:43:2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普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普洱调查队、普洱市监察局、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调查的通知》(普统统发〔2010〕31号)和(普统发〔2010〕3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开展此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我县根据本次执法大检查相关规定,于2010年6月中旬成立了景东县《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由县统计局局长陶明震担任组长,各联合单位责法制工作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该项工作。同时制定了《自治县(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实施方案》指导本次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二、自查情况全县共参加统计法检查单位75个,全部进行了自查工作,自查中布置2008年和2009年相关指标,从单位上报情况看没有发现违法违纪情况;共发现迟报现象7起,没有出现连续迟报行为,也没有打击报名统计人员行为,上报情况中未出现有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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