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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

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

时间:2016-6-7 7:43:2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为,查明违法事实,获取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全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一般程序案件行政执法,进行调查取证应当遵守本规则。第三条全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执法人员在实施调查取证过程中,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第四条执法人员对调查取证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听证或庭审中出示的,应作出明确标记,并事先告知听证主持人或法庭,以不公开方式举证、质证。第二章证据种类第五条执法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证据包括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询问笔录;(四)证人证言;(五)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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