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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辞职制度

干部辞职制度

时间:2008-10-12 12:01:5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干部辞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干部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市管。第二章因公辞职第四条担任由人大政协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任期未满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政协章程规定应当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或政协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第五条因公辞职须经过下列程序:(一)市委以适当方式通知干部本人。(二)干部本人接到通知后,应于7日内向任免机关提出辞去现任职务的书面申请。(三)任免机关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并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第六条因公辞职的另有任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拟任职务与现任职务不能同时担任的,须在任免机关批准其辞职后,再对外公布其新任职务。第三章自愿辞职第七条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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