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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时间:2006-12-31 8:19:4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为建立和完善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县委、《关于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各乡(镇)、。二、考核内容及标准根据我县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确定2006—2007年对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新农村建设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内容共分六大类10项,实行百分制进行考核,合计100分。考核年度为2006—2007年。(一)产业现代化(8分)1、推进高效生态农业。以“楠溪江绿色农村产业园”为龙头,发展产业化农产品基地,2分;“农民信箱”入户数达到县定任务数,2分;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增加值增长%以上,2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以上,2分。(二)农村现代化(30分)2、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县定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分;完成乡村康庄工程(路基路面)建设任务,等级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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