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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汇报——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意见

工作汇报——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意见

时间:2006-11-29 22:39:1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03-200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考核范围和要求各校(单位)2003-2004学年度在编在职的教职工均须参加考核,考核期限为2003年9月至2004年8月。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考核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2、因病(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3、经市人事局批准的其它特殊情况。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1、在见习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2、当年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参加考核,对非组织原因跨年度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跨年度期间不再参加考核;3、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㈢因工作情况发生变化的人员,其考核单位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1、调任的人员,由其调任后的所在单位进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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