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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投诉中心工作规则

行政投诉中心工作规则

时间:2007-12-12 8:42:1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我区行政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解决作风和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政令畅通,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有关通知精神,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二条区投诉中心受理对各行政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下同)及其公务员即将发生、正在发生、已经发生并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的投诉:1、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或公开承诺的服务时限的行为;2、具体行政行为处理不当引发的突发事件;3、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办班、乱检查、乱报表等行为;4、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行为;5、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行为;6、行政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7、领导交办的严重影响区域发展环境的行为;8、其他影响区域发展环境的行为。第三条区投诉中心的权限1、责成被投诉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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