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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政府承认的性质——兼评相互承认理论

略论政府承认的性质——兼评相互承认理论

时间:2007-11-19 8:15:3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兼评相互承认理论吴源承认问题是国际法上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问题,论述虽丰,却很少有为普遍接受的。承认作为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长期以来在各国的外交实践中一直占有一席之地。但是,无论是各国的当局还是国际法学者,还远未能在有关的一些基本问题上达成一致。成立以后,适应外交形势的需要,在承认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理论,其中之一就是相互承认理论。按照相互承认理论,一个既存在对新作出承认时,新也同时承认既存,双方互为承认者和被承认者。同时,双方的承认互为前提条件,任何一方的不承认必然导致另一方的不承认。相互承认理论的提出,突破了传统国际法理论中关于承认的观点,非常现实地支持了的外交实践,在一些中国学者笔下被认为是对承认法的贡献。从相互承认理论中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既存反过来被新所承认,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否则将对国家主权平等这一国际法基本原则构成挑战。然而,除了苏联和的承认实践以外,我们难以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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