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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外出规定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规定制度

时间:2008-10-20 20:28:5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外出规定制度县为了加强对县管副局(镇)级以上的外出的管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探亲、旅游、休假、洽谈项目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南京(县委、统一组织的活动除外);因公因私出国(境);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等情况作出了新规定。一是镇、县直机关部门正职以上领导外出或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内的,分别向联系点的县领导、县分管领导和班子负责人口头请示;3天以上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二是镇长和部门县管副职外出或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内的,向单位主要领导口头请示;3天以上,经县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三是其他县管副职(含镇副职)外出或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内的,向单位主要领导口头请示;3天以上,报县委、分管领导审批(镇副职由镇主要负责人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四是组团(含县内组团和参加县外组团)外出的,由带队领导事先报告外出地点、任务、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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