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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

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

时间:2006-11-29 16:10:4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各镇,县直和省、市驻县副科以上各单位:为严肃组织纪律,切实加强对我县和省、市驻县单位副科以上在职外出的管理工作,根据县委的意见,并参照省、市的有关规定,对我县各镇、县直和省市驻县单位副科以上在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作出相应规定。现就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指为现任的县委常委、县人大副主任、副县长、县政协正副主席以及各镇、县直和省市驻县单位副科以上在职。二、现职县级,各镇、县直和省市驻县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在工作日或节假日期间离开本县(镇),时间在1至3天的,应事先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时间在3天以上的,应提前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出国(境)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出国(境)前提前3天以上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三、对出县(异地任职节假日回家除外)、出国(境)的,县委通过市委办公室向请示报告;县委常委、县政协主席向县委请示报告;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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