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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物业管理与服务合同

单位物业管理与服务合同

时间:2008-3-29 12:34:4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单位物业管理与服务合同第一章本合同当事人第一条:甲方(业主):地址:乙方(物业管理公司):地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市路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第十条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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