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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成都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时间:2013-7-28 2:23:5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区(市)县路(街道)号四 至:东南西北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第四条 房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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