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XX县人民法院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XX县人民法院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时间:2006-7-4 12:44: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人民法院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实现“公正与效率”,努力推进法院建设和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促使年度考核有章可循。根据县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考核办法以百分制打分计算,考核内容包括队伍建设、司法为民、内务综合指标和业务工作四部份。第三条本考核办法的量化打分在当年的年终工作总结前进行,其成绩作为各部门当年的综合业绩考核、评优、受奖、记功的主要依据。第四条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核质量,实现考核目的,成立县人民法院考核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政治处主任、纪检组组长、总支、监察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审监庭庭长、立案庭庭长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政治处主任兼考核办公室主任。第二章共同考核指标(40分)...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