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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用车改革办法(暂行)

工作用车改革办法(暂行)

时间:2008-9-23 15:44:3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机构编制改革的需要,合理配置车辆及人力资源,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确保生产经营正常用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范围第二条公司机关(含四个二级机构机关,下同)15个职能部室中,除公司领导、生产技术部、安监部以及生产班组人员外其余人员属本次工作用车改革范围。第三章改革方案第三条公司机关各部室,除部、部保留生产用车,部保留公务接待用车外,其他部门一律不再配备车辆。现有车辆全部收回,经公司领导研究后再做安排。第四条不保留公车的部室人员在本供电区内开展公务活动,自行解决交通问题。第五条本供电区以外的因公出差,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产生的交通费按有关规定另行报销。因工作需要,确需安排车辆的,提出用车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可由局长工作部派车(用车审批表见附件)。第六条实行车改部门工作人员的交通费用实行部室限额报销方式,超支自行负责。费用报销严格按财务规定执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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