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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本委科级干部述职述廉的实施办法

市发改委关于本委科级干部述职述廉的实施办法

时间:2013-6-4 16:14:3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关于本委科级干部述职述廉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述职述廉制度的规定,构建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廉洁自律,决定在全委处(科)级干部中继续开展述职述廉活动。第二条述职述廉范围。全委各处室、信息中心、网站、再生办处(科)级干部。上述单位中的非处(科)级干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负责全委处(科)级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四条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和政策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五条述职述廉的时间在每年的年底,与县处级同步进行。第六条在述职述廉前要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处(科)级干部的意见,并由分管领导如实反馈给本人。处(科)级干部本人也要通过谈心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第七条委纪检组和办公室在述职述廉后,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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