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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考廉工作实施办法

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考廉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5-7-27 7:18:5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监督条例(试行)》、《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纪委、《关于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场实际,制定出对新任考廉工作的实施办法。一、考廉的指导思想以和、精神、中纪委七次全体会议、省纪委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新任的监督管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遏制腐败现象,减少违纪问题的发生,为建设湄洲湾港口城市中心城区提供坚强的保证。二、考廉的主要对象全场新任科级(非领导科级干部参照执行)。三、考廉的主要内容主要考核五个方面的内容:①政治思想情况。②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情况。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情况。⑤领导带头,廉洁自律情况。四、考廉的方法步骤1、任前廉政谈话。新任科级均须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新任正科级的,一般由农场纪委负责谈话,也可委托农场纪委负责谈话;新任副科级的,一般由农场纪委负责谈话,农场纪委也可直接与新任副科级进行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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