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名)区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精神,坚决落实、以及省、市、区决策部署,在区委、区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并被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表彰为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现将(名)区民政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本民生保障不断加强。贯彻落实好保基本民生政策,2023年110月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9亿余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到位。2023年7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28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188元/人/年;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947元/人/月;并将特困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提高到省市标准;孤儿等特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