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实践论》和《矛盾论》学习讨论发言稿
今年是发表《实践论》、《矛盾论》两篇经典著作84周年,也是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第四年,今天谈一谈如何在两论的指引下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正确认识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首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在实践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从全体会议决定提出、深改组讨论、授权、两年试点工作开展、深改组再次研究,最后经修改法律,是一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过程。其次,要坚持矛盾的观点,辩证看待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和监察体制改革。两局转隶的同时,检察机关被赋予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使得检察机关更加回归法律监督机关的本质属性,立法为检察机关关上了一扇门,又打开了一扇窗。
优化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提出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小平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两年试点实践证明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建立的正确性,立法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