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参考格式)
(主管部门):
根据《太平区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或《太平区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方案》)及《关于做好阜新市太平区事业单位改革中资产清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为隶属于主管部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机构规格为级,执行行政(或事业、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单位人员编制数为人,实际在编在岗人员人。
二、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工作基准日。
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18年6月30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本单位于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期间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